QUOTE(秋叶浪子 @ 2006年04月26日 Wednesday, 08:34 PM)
学生在校,学校和老师就是责任监护主体.
老师们,这样的事情不正是打在你们面上一记响亮的耳光吗?这不正是你们整天到晚吵嚷着要加工资最好的耻辱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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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说话也太过偏激了吧?这些事情谁能意料得到呀?按2楼的说法,一个是存心要寻死的,另一个是意外.当然发生这种事情,教育工作者有一定的责任.但是我们老师毕竟不是保母呀!不可能一日24小时跟着学生的啦!就算你能跟,又能跟多少个呀?上课可以跟下,但拉屎,总不能也去跟着学生吧?你用脑想下啦!猪...